新闻稿
公司对以前由上诉专利法院有效的侵犯韩国专利的基本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2006年2月12日,加利福尼亚州LIVERMORE - FormFactor,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FORM)宣布,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布否决其2006年中期针对Phicom提起的侵犯韩国专利第252457号的初步禁令的裁决公司,韩国公司。地区法院的裁决并不妨碍FormFactor继续就其在法庭上同时追究的相关专利侵权案件进行诉讼。该公司正在审查书面决定并评估上诉的实质性优点。
“我们对创新的承诺使我们能够开发和提供晶圆测试产品和解决方案,降低客户的总体测试成本并满足他们的技术路线图,”FormFactor首席执行官Igor Khandros说。 “我们将继续努力保护我们在创新方面的投资,这不仅对FormFactor很重要,对我们客户的业务也很重要。知识产权保护是FormFactor的一项持续的长期项目;韩国继续存在若干侵权诉讼,美国诉讼正在按计划进行。 ”
在完全专利侵权案件诉讼期间,公司将继续主张其侵权索赔并支持其韩国专利号252457在地区法院的有效性,在此期间对索赔和抗辩进行更深入的审查。 FormFactor不相信最新的韩国地方法院裁决将对目前的业务产生任何影响。